市政协就市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对口协商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16-09-09 阅读量:2910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协2016年工作安排,9月1日,市政协苏建涛副主席带领提案委全体人员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就市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对口协商。调研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望田路便民规范点、七一路女子大队城管便民服务岗、六一路南段马路市场等城管区段和示范点,组织召开了市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城管局关于市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的情况介绍,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城管工作取得的骄人业绩,提出了“加强依法文明开展城管工作,进一步树立城管形象”“ 精心组织志愿者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抓典型树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等意见建议,得到了城管部门的重视。
随后,苏建涛副主席在座谈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发扬好作风。市城管局自成立以来,真抓实干,创新前行,城区面貌显著改善,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了全国城市管理先进集体标兵、全国文明单位等400多项集体荣誉,涌现出了一大批以党的十八大代表李秋霞、全国先进工作者赵玉平等为代表的先进个人,实属不易,难能可贵,一定要把这种优良作风传承下去,发扬光大,推动我市城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要用好新法规。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工作缺失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城市管理缺乏明确的职权职责,执法强制手段力度不够,严重制约了城市管理工作。近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该《办法》出台后为实现城管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规章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已表决通过的《许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将为我市城市管理提供更加直接具体的法规支撑。城管部门一定要学通学透,用好用准,提高执法水平,快速推动我市城市管理走上法治轨道。三要再创新辉煌。城市管理是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委员们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争取党委政府统筹部署,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市政协要充分发挥政协职能,通过提案、调研、社情民意等参政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意见建议,发表真知灼见,助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