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纪”语 | 这份“五一”廉洁提醒请查收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25-04-30 阅读量:128

✦公车姓“公”不姓“私”,绝不能开着公家车办私家事,要坚决摒弃贪小便宜、存侥幸心的心理,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打着过节福利的幌子违规发放津补贴,貌似关心爱护员工,实则是滥用手中权力、践踏纪律红线,切莫把“福利”变“腐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