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20周年丨忆澳门回归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20-03-26 阅读量:44100
我作为首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曾经有6年的时间参与了同葡萄牙谈判澳门回归问题。我始终关注着澳门的发展进步,每当听到稚嫩童声唱起《七子之歌》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中葡谈判时的一幕幕情景,就会想起1999年12月20日凌晨,五星红旗在澳门冉冉升起时心潮澎湃的情形,此情此景令我永世难忘!
1987年,中葡两国总理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宣布废除一切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当然包括了英国、葡萄牙分别对香港、澳门的不平等条约。但是考虑到新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以及香港、澳门特殊历史情况,中国政府从实际出发,没有马上收回香港、澳门,而是实行“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政策。
1971年10月26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席位。1972年3月10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在联合国发表声明:“香港、澳门是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系英国与葡葡牙政府所占领的中国领土,香港与澳门问题的解决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而不能等同于其他殖民地。中国政府一贯认为,关于港澳问题,应在时机成熟时,以适当方法解决,联合国无权讨论此问题。”严正表明了中国政府对香港、澳门主权的坚定立场。1972年11月,第二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批准了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委会建议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澳门的报告。
1974年4月,葡萄牙一批青年军官发动政变,建立了民主共和政府,确立对内实行多党民主制,对外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新政府宣布放弃所有的葡萄牙殖民地,其中包括澳门。1976年4月颁布的第三个《葡萄牙共和国宪法》中追认“澳门拥有的特殊地位”,澳门是“葡国管制之下的中国领土”。这是葡萄牙在法律上首次明确澳门主权所属问题。
▲大三巴牌坊是澳门的标志性建筑物之一,作为澳门历史城区的一部分,2005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1979年2月8日,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了《建交公报》。在《建交公报》备忘录中明确了“葡萄牙政府承认,澳门问题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澳门是中国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中葡两国在适当的时期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澳门问题”。
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明确提出采用“一国两制”的政策解决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战略构想。他说:“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拉马路·埃亚内斯应邀访问北京,受到中国方面的隆重欢迎。中葡两国领导人就澳门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一致认为解决澳门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意于近期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澳门问题举行谈判。
1986年6月30日,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在北京开始就和平解决澳门问题举行会谈,共进行了四轮,历时8个月14天。双方的会谈总体上是友好融洽的,其中在两个问题上存在着很大分歧。
一是关于澳门回归的时间。中方本来希望在香港回归之后的1998年实现澳门回归,葡方不同意,提出在2003年葡萄牙占领澳门450年甚至更晚些时候归还澳门。在中国政府2000年前收回澳门的坚定态度和明确要求下,1987年1月葡萄牙国务会议原则上同意在20世纪开始前的1999年底将澳门管理权交还给中国。后来,中葡两国政府达成共识,确定在1999年12月20日中国恢复在澳门行使主权。
另一个问题是澳门部分居民的国籍问题。中方提出,澳门主权回归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和多种国籍。而葡萄牙承认双重国籍和多种国籍。1984年以前《葡萄牙国籍法》中规定:“凡在澳门出生的人自动获得葡萄牙国籍。”当时澳门居民中有13万多人持有葡萄牙护照。此外,在澳门居民中更有2万多土生葡人——在澳门出生的葡萄牙人后裔,他们把澳门视为第二故乡,更加不愿意放弃葡国国籍。对此问题,中葡双方都坚持自己的立场,在四轮会谈中没有能够达成共识,在《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中葡联合声明》)中以备忘录的形式双方各自表述各自立场,将问题悬挂起来。最后,经过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多次磋商,解决了此问题。
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中葡两国政府总理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葡联合声明》并互换文本。当天,邓小平在会见席尔瓦总理时愉快地说:“在不长的时间内,中葡解决了澳门问题,这为国际上处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树立了一个范例。”
1988年1月15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周南与葡萄牙驻中国大使瓦莱里奥分别代表两国政府互换《中葡联合声明》批准书,同时宣布成立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负责解决澳门过渡期的安排等事宜。从这一天开始,澳门进入了回归祖国的12年过渡期。
与三任葡方首席代表谈判磋商
1989年2月15日,中葡双方在澳门文华酒店联合举行中葡联合联络小组正式进驻澳门招待会,此后就常驻澳门,直到澳门回归后的2000年1月。
▲1990年5月,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我是第一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大使),从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4月工作期间,先后与葡方三位首席代表(大使)谈判磋商解决澳门回归各项问题。
葡方第一任首席代表是西蒙斯·柯埃略大使,工作时间是从1988年1月至1989年7月。期间,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共举行了四次全体会议和九次组长会晤,围绕澳门过渡时期首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中文法定地位问题、公务员本地化问题和法律本地化问题(简称“三大问题”)以及澳门加入有关国际组织问题列入会议解决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磋商谈判。
葡方第二任首席代表是卡塔里诺大使,在任工作时间是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
1989年7月,卡塔里诺大使到任时,西方国家掀起一股反华浪潮,并对中国采取制裁措施。当时英国单方面宣布停止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工作。
▲1992年7月,康冀民与葡方第二任组长卡塔里诺大使(中)、澳门邮电局长罗庇士(左)在深圳磋商后合影。
在随后的3年中,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共举行了10次全体会议和13轮组长会晤,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解决了不少澳门回归的重大问题。主要有:
一、在“三大问题”上,解决了中文在澳门的法律地位问题。葡方采取了一系列法律程序,宣布“中文为澳门的法定语文”。后来中方在《澳门基本法》中也明确规定:“葡文也是正式语文。”最终解决了中文在澳门的法律地位问题。另外,还提出了澳门公务员本地化进程规划,明确了法律本地化的进行步骤。
二、经中葡联合联络小组讨论通过,并由中葡双方通过外交途径促成了澳门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世界旅游组织等有关重要的国际组织。
三、积极推进澳门机场等大型项目建设。
四、制止了澳葡政府把公产变私产的问题。
五、解决了回归后葡萄牙驻澳门总领事馆的房舍问题,中国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建房用地问题以及在澳门设立中国外交部签证处问题等一些重要问题。
六、关于澳门部分居民国籍问题和澳门居民身份证问题。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经过反复磋商达成共识。具体办法是,对于澳门部分居民国籍问题,采取不声张、不强迫,尊重本人意愿,自由选择国籍。同时解决了澳门居民身份证问题,双方同意采取灵活方式解决:一是在澳门不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换居民身份证;二是静悄悄地换成“四无”身份证,即在身份证上无葡萄牙共和国字样,无葡萄牙国徽,无须标明国籍,无须标明身份证的期限。
葡方第三任首席代表是吉马良斯大使,1992年7月,他接替卡塔里诺大使。我在任期间,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举行过两次全体会议和两轮组长会晤,解决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个人权公约以及《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澳门,并通过有关规定在澳门予以实施;解决了澳门国际机场航空范本问题和东方基金会问题等。
1993年4月,我交接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一职,离开澳门,奉调回到外交部工作。中方首席代表相继由过家鼎大使、韩肇康大使担任,继续与葡萄牙代表谈判磋商,直至澳门顺利回归。
本文选编自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澳门文史编辑委员会编《莲花绽放 濠江巨变——澳门回归十五周年亲历记》。文章标题、小标题、图片为编者所加。作者康冀民(1930— ),河北石家庄人。时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大使)。曾任外交部港澳办副主任、文化部副司长、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等职。
(来源:中国政协文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