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15-01-07         阅读量:3191

一、城镇产业发展方面
    1、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依靠产业支撑聚集人气。重点培育产业集聚区内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亿元以上产业集群项目,逐步形成区域产业支撑;加快集聚区与周边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使人员进得去,留得住。
    2、有重点地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依托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重点推进城市综合体、商务楼宇和一批精品商业街建设,全面提升城区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
    二、就业创业服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各类企业用工需求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子,并与大中专职教学校双向结合,使“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精细化,不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加快农民市民化转移步伐。
    2、进一步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援助、社会保险接续等综合服务,以点带面,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创业就业。
    3、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职教投入,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优质培训。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水平,整体协同推进统筹城乡就业体系建设,为广大农村务工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就业服务。
    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方面
    1、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提高城市人口集聚能力的重要措施。要加快安居工程建设速度,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够安居乐业,提高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做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将城市综合体的理念应用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多元安置村民就业。整合和优化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土地集约节约使用,改善人居环境。
    2、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有关问题。一是按照规定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该配建的坚决按标准进行配建。二是已配建的幼儿园要尽快投入使用。可以由建设单位举办,也可以交给政府举办。三是抓紧配备幼儿师资。补充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财政资金支付聘用教职工工资,满足学前教育发展急需。
    3、整合教育资源,弥补教育短板,加大中小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力度。尽快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破解城市学校缺编制缺教师瓶颈。
    4、统筹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完善乡村医生配套法律、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城镇化后乡村医生执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身份定位、执业标准、养老保险等,确保乡村医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二是实施乡村医生能力提升计划,鼓励乡村医生在职学习,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5、加大财政投入,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配置、环境改善、人才培养、基本养老等一系列问题,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使更多居民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社区医疗服务。
    6、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自由选择参加当地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并连续投保。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比例。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将农民工及随迁家属纳入城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范围。
    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方面
     1、建议市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等职能部门依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力推进改造工作。定期召开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督查机制,以目标倒逼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以责任倒逼落实。
     2、加快建设手续办理,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建议将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安置用地统一纳入省有关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充分利用省国土厅土地报批“绿色通道”,不占用地方建设用地指标;市国土部门要简化土地报批征用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及时完成审批工作。对土地、规划手续不完善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安置房项目,建议市国土、规划等部门按照“群众受益、最低地价、封闭运行、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快出台具体的配套操作办法,为补办相关手续提供规范,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未开工建设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3、加强招商融资,化解资金危机。一要认真编制招商文件,搞好项目包装推介,吸引有实力、信誉好的开发商参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要在搞好项目包装的基础上,认真考察,把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高、经验足的开发商招进来,依法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要对个别经济实力不足、无力继续承担改造任务的投资商在搞好清算的基础上劝其退出,属地政府要及时重新完成招商工作,防止出现“烂尾楼”工程。四要充分借助我市被确定为债贷组合试点城市这一契机,利用好城投债、债贷组合等融资工具,优选改造项目,完善相关手续,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五要对拟出让的开发用地要抓紧完成前期工作,凡符合招拍挂条件的要快审快批,尽快出让,解决项目资金问题。

    4、完善补偿政策,破解拆迁难题。一要切实规范拆迁程序,所有拆迁项目均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做到依法、阳光、和谐拆迁。二要搞好宣传,做细工作,将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宣传到位,妥善解决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实现由“要我拆”到“我要拆”。三要妥善安置群众生活,安置房建设要充分征求和吸纳群众意见,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四要在前期程序规范到位的基础上,针对个别诉求过高、不满足条件拒不搬迁的“钉子户”, 依法向法院申请强拆。
    
5、完善政策体系,依法依规推进。一是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相关配套文件,针对失地村民就业安置、城市医疗、就学、养老等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二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程序、机制运行,坚持做到“四个合法”(即:项目合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法),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切实维护改造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五、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方面

    加快老城区改造,增强要素聚集、科技创新、高端服务能力,推动组团式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形态,增强中心城市服务和辐射作用。优化中心城区和城市组团产业布局,通过产业集群,带动人口集聚。

    六、县级中小城市培育方面

    1、全面提高县城规划建设标准,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县(市)按照老城区改扩建和规划新城区并举的要求,加快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连片整治改造。

    2、建设宜居小城市。稳步推进县(市)城区总体规划修编,注意保留有乡愁印记的地域特色,提升县市组团规划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七、重点镇示范工程建设方面

    1、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及设计,充分体现出小城镇建设的地方风格。选择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具有特色优势的重点镇,高标准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加快专业园区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2、进一步强化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在科学有序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始终把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贯彻其中,更加重视小城镇的规划建设,深入挖掘其特色,促进其集聚发展。在尊重现有村镇格局的基础上做好村庄规划,用规划来引领涉农资金集中整合使用,引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注重体现地域特征和田园风光。

    八、综合交通支撑能力提升方面

    1、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中对工作区、居住区、商业区、服务区的建设要提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减轻交通压力。

    2、加快城镇路网建设,以中心城市为枢纽,以县城和乡镇、集镇为节点,以新农村为网点,建立起干支衔接、畅通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3、科学规划城区路网结构,尽快形成完善的道路网络体系,实现网络交通流的合理分布。

    九、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方面

    1、重视生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心区域与次中心区域建设,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兼顾。在扩建城市中心区域,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同时,对各县(市、区)的功能加以科学定位,提高城镇的服务功能和产业化发展水平,改善人口聚合与土地利用状况,使其组成若干个次中心区域和活动区域,在分散人流,缓解市中心压力的同时,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兼顾”。扎实做好水系及绿地系统规划,以三大水利项目规划为带动,彰显生态文明。把许昌建成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成为各种资源与人气集聚的“洼地”。

    2、城市规划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城市规划必须体现前瞻性,保护和突出自然景观特色。在城市建设中,应重视建设项目与城市环境的融合,强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协调。

    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城镇化质量。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率,进一步盘活土地。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等设施,优化配置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生态等公共资源,为城镇化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十一、新农村建设方面

    1、按照农村居民“过得好”的要求,按照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做好编制修订工作。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力度,开展美丽乡村试点。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督促有关县(市)和乡(镇)政府加快群众搬迁安置、入住和拆旧复垦工作进度,为我市人地挂钩指标按时归还和交易奠定基础,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最大限度的用地支撑。

    十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方面

    1、对示范区建设中涉及的资金、土地、规划、拆迁等重大问题,在决策层面集体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涉及公共投入的项目加强监管,对社会投资项目加强环境营造,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市直相关方面全力以赴支持示范区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土地、编制、规划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在财政和税务征收方面,综合运用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土地融资等手段,解决财政债务问题,促进示范区健康发展。促进人口向城镇功能区集中,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方面

    1、建议出台新的或改革现有的社会管理利益分配政策,以居民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享受各种利益的依据。

    2、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收益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农业人口转移促进机制。

    十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1、制定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具体政策和激励办法,根据村庄城市化改造进度,推动城中村、城市近郊村和在产业集聚区居住的农业人口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

    2、将全市户籍登记信息修改为“一元制”管理模式,即废除“农业”与“非农业”两种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形成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

    十五、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方面

    1、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提升泵站,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加快全市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

    2、加快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新建集中供热锅炉要全部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原有供热锅炉应逐步更换为天然气锅炉;各县(市)和产业集聚区要全面配套建设集中供热工程,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重点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要配套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

    十六、在实践中运用好城市精明增长理论

    城市精明增长理论就是用足城市存量空间,减少盲目扩张;加强对现有社区的重建,重新开放废弃、污染工业用地,以节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城市建设相对集中,空间紧凑,混合用地功能,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步行,保护开放空间和创造舒适环境,通过鼓励、限制和保护措施,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总的来说,精明增长是一种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础上控制城市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发展模式。我市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建议深入总结分析研究,借鉴外地成功做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实现城市精明增长,造福全市人民。

 (市政协新型城镇化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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